读书阁 > 其他小说 > 姑娘,你先别急 > 第四十章 我们终将重逢
  我叫旺财!

  是一条乾国田园犬。

  当时,我生活在一个叫洛城的县城。

  这一个县城很大。

  人很多。

  狗也很多。

  但是我从小就比狗更狗。

  从小到大,我就开始在大街小巷征战沙场。

  在洛城,就没有我旺财打不过的狗,抢不过的骨头!

  慢慢地,我逐渐长大成狗,我有一只喜欢的母狗。

  别人喊她翠花,我也喊她翠花~

  终于,有一天,我用一个抢到的肉包子博取了翠花的芳心。

  那一刻,我感觉到自己的狗生达到了巅峰。

  我和翠花从相知到相爱,只用了三天的时间。

  虽然我们只用了三天的时间,但是我们情比金坚。

  我很喜欢和翠花在一起。

  我相信,我们一定会一辈子都在一起,成为一对恩爱的狗夫妻。

  为了给翠花一个更好的未来!

  我决定了!

  要更加努力的去抢骨头!去抢肉包子!如果有一天能够有自己的狗窝,就更好了.......

  甚至我已经是想好要和翠花生几窝的小狗了。

  但是好景不长。

  就在我和翠花恋爱后的两年半的时间,我给了翠花一个肉包子后,继续外出抢骨头。

  可是......

  一个人类叫住了我,他看起来很着急,强行把我拉了过去。

  我不知道这个人类想要干嘛。

  结果。

  在一个墙角,我叼着骨头,看着翠花和另一条公狗正在小巷子里播放动物世界!

  痛!

  实在是太痛了!

  我的狗生从来都没有这么的痛过!

  我怒火中烧,放下骨头和那条公狗扭打在一起。

  这条公狗确实有点厉害,很猛!我发现我竟然打不过他!

  而那一个好心的人类也来帮忙了,帮我一起赶走了那条公狗。

  翠花爬了过来,祈求我的原谅,但是,我丢下了骨头,转身离开,看都没看一眼。

  尽管我的心很痛。

  但是!我知道,有的东西,一旦破坏了,就再也无法修补了。

  我的狗情,没有那么的廉价。

  在桥洞下,那一个好心的人类安慰着我,他说的话我都听得懂。

 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听得懂,但是我就是听得懂。

  这是一个好人。

  他给我了我吃的,安慰了我!还帮我打了架!

  他道歉跟我说,他不能收养我。

  但是我不介意。

  从来没有一个人对我这么好,在我的心中,他已经是我的主人了!

  主人每天都来看我,会给我带吃的,会扔皮球,然后我捡回来。

 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捡回来,但是每次捡回来之后,我就很开心。

  后来,主人跟我说要教我打篮球,只要练习两年半,我就能成功!

  我不知道主人什么意思,但是打篮球太难了.......

  我还是喜欢传接球。

  后来主人放弃了......

  我有些内疚!

  我一定会练好篮球的!

  再到后来,我觉得,我不能再这么下去了。

  虽然跟主人在一起的时光很开心。

  但是,这个地方是一个伤心的地方。

  每走过一条街道,每看到一条母狗,我都会想起翠花的模样。

  真的有一天,我看到了翠花和其他的几条母狗,一起趴在那一条黄毛公狗的旁边。

  我很生气,又和他打了一架。

  我输了.......

  但那条公狗也受了伤。

  可是翠花去舔着他的伤口。

  我的心很痛。

  我知道,我心中对翠花还有残留的情感,我必须要忘了她......

  我打算离开这里,只有用时间,才能够冲淡我对翠花那残余的感情。

  而且我去外面历练自己,等下次回来,就可以变成一条更厉害的狗,到时候我要为主人征战沙场,为主人降服城中所有的狗!

  我要将成为狗中之王!

  我要站在狗的顶点!

  我要让翠花知道!我才是最强的!

  但是我不会再夺回翠花。

  因为,她不值得我的爱。

  主人答应了我,让我去外面历练。

  临走的时候,主人给我买了很多的东西,会给了我一块板砖。

  主人说我成妖的时候,或者遇到危险的时候,我可以拿它做武器。

  妖是什么?

  我不知道。

  目前,我已经是离开洛城很远很远的距离了。读书阁

  路见不平,我都会一口咬上去,很多狗都对我心生崇拜,认我做大哥,叫我一声狗哥。

  目前,跟在身后的,是二十多条流浪狗。

  我们!是黑夜中的行者!

  是孤独中的勇者!

  我们取名为——孤勇者!

  有一天,我们孤勇狗团遇到了一群狼。

  但是我们毫无畏惧!

  我们冲了上去!

  我叼着主人给的砖头,拍死了对方的首领。

  后来这一群狼就低下头认输了,加入到我们的孤勇军团之中。

  我们孤勇狗团的名声进一步的壮大!

  如今,我们孤勇者,已经是有三十二条狗、二十只狼了。

  有一只狗希望我占山为王。

  我同意了。

  但是!

  我坚持主人的教导。

  不管何时!都不能欺负弱小,不能无故危害他人!

  于是乎!本旺财,建立了三条规矩!

  第一条:孤勇军团的所有成员!都不许欺负弱小,危害他人!

  第二条:所有成员!都不许抢别人的母狗和母狼!

  第三条!也是最重要的一条!

  每个孤勇军团的成员,都有一个至高无上的主人!这个人!便是我旺财的主人——陈路!

  旺财凭借着自己的印象,用自己的狗爪沾着墨水,画出了陈路的画像(若是陈路看到自己的灵魂画作,怕不是会被气死)。

  之后孤勇军团的成员!每一天都必须给主人的画像上香!祭拜!

  而就在本旺财占山为王没多久,有一条狗跑过来,跟我说,北方有一座山,或许可以有成妖的机缘。

  成妖......

  主任说过,我可以成妖的。

  于是乎,本旺财带着兄弟们继续出发,前往北方!

  站在山头,夕阳即将落山,我与孤勇军团对着主人所在的城池拜了三拜:

  “主人,此次旺财一去,寻找成妖机缘!

  我旺财一定会成为狗王的!

  待旺财回来,一定报答主人洛城恩情!

  主人想要什么,旺财就给主人抢来什么!”

  “汪唔~~~~~”

  三拜之后,旺财跳下山坡。

  “汪呜呜呜~~~~(孤勇军团,出发!)”

  主人,终有一天,我们终将重逢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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